“金马迎春·食‘惠’满满”
美食迎新春活动
6天发放10万元餐饮消费券
2026年2月7日(腊月二十)至2月14日(腊月二十七)
招募对象:
1.全县范围内合法经营餐饮商户,证照齐全、经营状态正常;
2.具备消费券线上核销能力,可配合数据上报、核销核查;
3.承诺不抬价、不设消费门槛,不拒绝核销符合条件的消费券,保障消费者权益;
4.经营卫生达标,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,服务规范;
5.自愿配合活动宣传、物料摆放及主办方各项工作安排。